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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侦探公司:军婚离婚需要去部队开证明吗

来源:本站作者:广州婚外情调查取证 日期:2023-08-15 浏览:173
军婚离婚需要去部队开证明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我国军人结婚和离婚的条件是严重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想要离婚必须征得军人的同意。那么军婚离婚需要去部队开证明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福州出轨调查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军婚离婚需要去部队开证明吗  如果是现役军人的,比如夫妻双方都是,要离婚,自愿或者一方要求离婚的,依据现役军人离婚的规定,需当事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离婚条件的有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或者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军队贯彻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就规定:现役军人离婚的,须经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离婚证明时,应邀器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  二、部队军婚离婚程序  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是维护军队稳定的需要,有利于维护部队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维护军队的稳定,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军情,对于消除军人的后顾之忧,激发保家卫国的热情,增强部队战斗力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是拥军优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实行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同时,由于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国家对军人婚姻,又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它既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也体现在军人择偶必须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军人配偶也享受国家和社会给予军婚家庭的待遇和照顾。如果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都比较好,人民法院应配合现役军人所在单位对军人的配偶进行说服教育,劝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正确对待婚姻问题,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夫妻关系,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工作,经其同意后,始得准予离婚。如果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则不是该条调整的对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不适用本条的规定,应按一般离婚纠纷处理。  三、军婚可以离婚吗,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福州侦探社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军婚离婚需要去部队开证明吗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军人中的离婚,一般都是需要军人同意才能去开相关的证明证据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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